川普 301 條款關稅來襲:10% 至 12.5% 關稅將如何影響全球貿易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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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6/14

美國川普政府在《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》(IEEPA)與《貿易法》第 122 條面臨法律挑戰後,正轉向以《301 條款》建立新的長期關稅框架。美國貿易代表署(USTR)提議針對 60 個經濟體課徵 10% 至 12.5% 額外關稅,涵蓋多數輸美商品,同時保留半導體、能源、醫療及關鍵礦物等豁免項目。本文整理 301 關稅最新進展、豁免商品範圍,以及對台灣、中國、越南、日本與全球供應鏈的潛在影響,解析川普關稅政策未來走向與企業可能面臨的挑戰。

川普在 2025 年依據《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》(IEEPA)對全球貿易夥伴課徵對等關稅,但美國最高法院於 2026 年 2 月以 6 比 3 裁定 IEEPA 不授權總統課徵關稅。川普隨後改引《貿易法》第 122 條款對全球徵收 10% 關稅,但此舉又於 2026 年 5 月遭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裁定違法,儘管後續仍在上訴中,但 122 條款期限至 7 月 24 日,因此川普政府正透過 301 條款建立新的長期關稅框架。

美擬依 301 條款課徵 10-12.5% 新關稅

2026 年 6 月 2 日,美國貿易代表署(USTR)公告,針對 60 個經濟體的強迫勞動調查已作出裁定,並提出擬議關稅行動。該措施擬對這 60 國幾乎所有輸美商品加徵 10% 或 12.5% 的從價關稅,涵蓋逾 99.4% 的美國進口量。

在受調查的 60 個經濟體中,課徵的稅率分為兩類:

  • 10% 額外關稅,適用於已部分實施強迫勞動相關進口禁令、承諾建立相關制度,或已具備部分制度的 14 個經濟體:加拿大、墨西哥、歐盟、英國、台灣、馬來西亞、印尼、孟加拉、柬埔寨、阿根廷、瓜地馬拉、薩爾瓦多、厄瓜多、巴基斯坦
  • 12.5% 額外關稅:適用於 USTR 認為尚未建立並有效執行強迫勞動進口禁令的其餘經濟體,包括中國、日本、南韓、印度、澳洲、巴西、瑞士、越南等。

301 條款豁免商品清單

適用 232 條款的商品、可能影響美國物價、供應鏈與關鍵產業產品

301條款豁免商品示意圖。

  1. 已適用 232 條款關稅的商品與零件
  2. 符合美墨加協定(USMCA )規則的加拿大、墨西哥商品
  3. 符合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(CAFTA-DR) 免稅進口資格的部分紡織與成衣產品
  4. 排除加稅可能導致美國國內供應不足、造成經濟干擾、無法在美國充分生產或取得替代商品
    • 民生食品與農產品:牛肉、熱帶水果、咖啡、茶、香料、可可、部分加工食品與果汁
    • 能源與燃料產品:原油、成品油、航空煤油、天然氣、LNG、LPG、石油副產品
    • 關鍵原料與基礎工業投入:關鍵礦物、金屬礦石、稀土、鋰化合物、化學原料、肥料、天然橡膠、塑膠原料
    • 醫療、藥品與公共衛生產品:抗生素、疫苗、血液製品、免疫產品、細胞治療產品、胰島素、診斷試劑、各類藥品
    • 半導體、電腦與 ICT 供應鏈:半導體製造設備、晶圓/面板製造設備、積體電路、處理器、記憶體、部分電腦與通訊設備
    • 民用航空與特定機械零組件:民用航空器、航空引擎、零組件、飛行模擬器,以及標示 Aircraft 的相關機械、電子與測量零件
  5. 紡織品配額減稅機制:允許部分經濟體在一定數量內,將紡織與成衣產品以較低稅率進口美國。低稅率額度將與該貿易夥伴向美國採購的紡織投入品、棉花及棉產品規模掛鉤,但目前實際適用國家、低稅率與額度算法等細節仍未公布。

關稅將待公聽會確認後決定最終措施

6/2 公布的 301 條款關稅目前仍處於擬議階段,目前尚未正式課徵。 USTR 表示,利害關係人可於 6/22 前提交出席聽證會申請及證詞摘要,書面評論截止日為 7/6,並將於 7/7 召開公開聽證會。聽證會結束後 5 天內,仍可提交反駁意見。後續 USTR 將依書面評論、聽證會證詞及相關紀錄,決定是否修正關稅內容並發布最終措施。若最終措施確定,將由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依最終公告執行。由於 122 條款臨時關稅將於 7/24 到期,市場預期本次以強迫勞動為依據的 301 關稅,可能成為銜接 122 條款到期後的替代關稅工具之一。

研究員短評

新關稅對於整體關稅率僅小幅影響,主要目的仍屬延續關稅

根據彭博經濟研究,若實施新的關稅,美國的實質關稅稅率將由目前 10.7% 提高至 11.2%,顯示本次新關稅主要目的在於銜接 122 條款關稅。 因此,對適用 10% 額外關稅的經濟體而言,本次關稅可視為 10% 關稅的延續,影響不大,但對適用 12.5% 稅率且未獲豁免的商品而言,衝擊可能較大。

對於屬 12.5% 稅率且未獲豁免的產業,關稅影響較為明顯

中國、日本、韓國、印度國旗。。

若產品來自適用 12.5% 關稅稅率的經濟體,例如中國、越南、印度、日本與南韓,且未被列入豁免清單,將面臨較直接的成本壓力。受影響較大的品項可能包括家具、玩具、家用品、部分消費電子、未豁免的機械零件,以及一般塑膠或金屬製成品等。 相較之下,能源、醫療、半導體、關鍵礦物與部分食品因被納入豁免清單,直接衝擊相對有限。

此外,由於 USTR 並未完全豁免紡織與成衣產品,而是提出低稅率額度機制,紡織成衣出口國仍可能面臨關稅壓力。 尤其印度、越南等重要成衣出口國,未符合 CAFTA-DR 亦未取得較低稅率,對美出口成本可能上升,這可能成為美國談判的重要籌碼,出口國若希望降低關稅負擔,可能需要增加採購美國棉花、棉產品或紡織投入品。

另一方面,符合 USMCA 規則的加拿大與墨西哥商品被排除在本次關稅之外,代表北美供應鏈受到相對保護。 這不僅降低加拿大與墨西哥商品的直接關稅衝擊,也可能提高企業將部分供應鏈轉往北美的誘因。另外,由於 USMCA 將進入共同審查,這類豁免也成為美國在後續審查與談判上的工具。

結論:301 條款將作為 122 條款的延續工具,其持續性較高

整體而言,本次 301 關稅名義上涵蓋範圍廣泛,但豁免清單排除了食品、能源、藥品、關鍵礦物、半導體與航空零組件等項目,顯示美國政府並不希望關稅直接推升能源、醫療與民生成本。這也反映在期中選舉壓力下,川普政府對通膨與消費者成本的敏感度提高。

此外,後續可能陸續出現更多 301 條款關稅調查,作為 122 條款到期後的替代或延續工具。儘管 301 調查程序較長,需經歷調查、公告、評論與聽證等行政程序,但一旦最終確立,其法律基礎相對明確、政策延續性較高,較適合作為川普延續其關稅政策與對外談判的籌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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